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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办(监察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定全区纪检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检查并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规章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协助或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3、协助工委、管理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依照党的有关规定对开发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行使监督、教育、惩戒、保护职能,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贯彻执行情况。

4、维护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和党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5、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区内党纪规定。

6、组织宣传纪检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基层党组

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纪检工作。

7、承办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监察审计局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监察和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制定全区监察和审计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调查处理管理局所辖部门、单位和经济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4、依法对管理局所辖部门、单位和经济组织及其工作

人员实施审计监督;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对管理局所辖部门、单位和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5、对重点建设项目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以及含国有资产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6、对管理局部门管理和由管理局委托社会团体管理的

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环境保护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7、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任期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8、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9、承办工委、管理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洋浦海关办公楼11楼
负 责 人:张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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