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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土地局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开发区总体规划的修编,组织制定开发区详细规划;负责区内各项目用地选址、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报建申请的规划审批。

2、负责开发区的勘察、测绘和工程设计的市场管理。

3、负责全区土地行政管理,编制年度用地计划,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等出让活动,负责土地权属登记。组织评估修订区内土地基准地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对用地申请与土地转让进行审查。管理土地资产,组织土地征用,调解土地纠纷。

4、负责建筑行业的企业资质审查、等级评定及日常监督管理,组织施工报建审批和工程竣工备案及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并组织开发区大型及重要工程的验收工作。

5、负责开发区市政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的行政管理,以及开发区公用事业的建设、组织与运营的管理。

6、负责开发区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审批,污染防治设施的验收,环境监测监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物初审,调处环境污染事故与纠纷,核发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源限期治理。

7、负责开发区内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交易、物业价值评估认定等项业务的监督管理及房地产发证工作;负责全区房改工作。

8、负责开发区水资源、矿产及海洋资源的综合行政管理。

9、开发区政府公共工程的招投标、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等项管理。

10、根据工作需要,委托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担部分行政职能并对其业务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11、承担管理局交办的有关事宜。


 

办公地点:洋浦海关办公楼13楼
负 责 人:张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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