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内各单位:
《企业之歌》体现企业的灵魂与精髓,是企业用艺术提升创造力、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员工自豪感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对宣传企业形象,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洋浦,繁荣开发区文化,展示我区企业健康、活力、多彩的文化风采和开发区企业形象,决定举办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之歌(校歌、行歌)大赛活动。有关大赛事项如下:
一、大赛时间:
(一)预赛阶段
2008年12月28-29日
(二)决赛阶段
2008年12月30日
二、大赛地点:
国投洋浦港灯光球场或影剧院。
三、报名条件:
1、参赛资格: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各类企业、学校、机关;
2、参赛歌曲要求:参赛队演唱曲目为2首,其中一首为《洋浦之歌》。企业歌曲要求展现企业精神、反映企业文化、表现企业责任、讴歌时代精神、赞颂和谐社会,主题鲜明、易于表现和传播;
3、参赛人数:80人以内;
4、演出时间:8分钟以内;
5、参赛形式: 大合唱。企业原创作品,额外加分。伴奏形式:钢琴、乐队、CD、无伴奏;
6、参赛队员要求:参赛队员以本企业(单位)为主,指挥、乐队和领唱允许外请。
四、报名方式:
参赛企业单位需认真填写《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之歌大赛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8年11月15日前到区工会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28832002,联系人李宁。
五、比赛规则和评比标准
(一)评分基本规则:
1、分制:百分制。
2、评分步骤:
A、评委在参赛企业表演结束进行现场打分;
B、计分组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原则进行计分;
(二)评比标准:
1、演唱基础35%(音色、音质、音准、节奏、吐字等基本音乐要素) 2、演唱技巧20%(声音把握、情感把握、风格掌握) 3、表演效果20%(台风、形象、气质、感染力、团队配合度等) 4、作品内容15%(格调、内涵等)
5、原创歌曲(诗歌)10%
(三)决赛名额:
根据预赛得分顺序取前12名队伍进入决赛。预赛成绩不进入决赛。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 元、奖杯与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1500 元、奖杯与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 元、奖杯与证书;
优秀奖:6名,奖金500元、证书
企业之歌作词奖:3名,奖金500元、证书
企业之歌作曲奖:3名,奖金500元、证书
附: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之歌大赛报名表
2008年8月7日
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之歌大赛报名表
|
企业名称 (盖章) |
|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
通讯地址 |
|
|
参赛作品 |
|
参赛人数 |
|
|
表演方式 |
□合唱 □独唱 □歌舞 □诗歌朗诵 其它_________ |
|
伴奏方式 |
□CD/VCD □录音带 □钢琴 □自带乐器/乐队 □无伴奏 |
|
报名日期 |
|
备注 :
1 、报名企业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并附参赛歌词、歌曲内容。
2 、参赛歌曲可以是原创歌曲或自选歌曲。原创歌曲或诗歌,需注明创作情况、歌词、曲目作者、体现含义等。
3 、如需提供歌词、歌曲创作服务,请与组委会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