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详细内容
关于举办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之歌大赛的通知
浦工字[2008]68号
洋浦经济开发区  时间:2008-08-07 16:58:24  

区内各单位:

《企业之歌》体现企业的灵魂与精髓,是企业用艺术提升创造力、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员工自豪感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对宣传企业形象,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洋浦,繁荣开发区文化,展示我区企业健康、活力、多彩的文化风采和开发区企业形象,决定举办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之歌(校歌、行歌)大赛活动。有关大赛事项如下:

一、大赛时间:

(一)预赛阶段

20081228-29

(二)决赛阶段

20081230

二、大赛地点:

国投洋浦港灯光球场或影剧院。

三、报名条件:

1、参赛资格: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各类企业、学校、机关;

2、参赛歌曲要求:参赛队演唱曲目为2首,其中一首为《洋浦之歌》。企业歌曲要求展现企业精神、反映企业文化、表现企业责任、讴歌时代精神、赞颂和谐社会,主题鲜明、易于表现和传播;

3、参赛人数:80人以内;

4、演出时间:8分钟以内;

5、参赛形式: 大合唱。企业原创作品,额外加分。伴奏形式:钢琴、乐队、CD、无伴奏;

6、参赛队员要求:参赛队员以本企业(单位)为主,指挥、乐队和领唱允许外请。

四、报名方式:

参赛企业单位需认真填写《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之歌大赛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81115日前到区工会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28832002,联系人李宁。

五、比赛规则和评比标准

(一)评分基本规则:

1、分制:百分制。

2、评分步骤:

A、评委在参赛企业表演结束进行现场打分;

B、计分组按“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原则进行计分;

(二)评比标准:

1、演唱基础35%(音色、音质、音准、节奏、吐字等基本音乐要素)
2
、演唱技巧20%(声音把握、情感把握、风格掌握)
3
、表演效果20%(台风、形象、气质、感染力、团队配合度等)
4
、作品内容15%(格调、内涵等)

5、原创歌曲(诗歌)10%

(三)决赛名额:

根据预赛得分顺序取前12名队伍进入决赛。预赛成绩不进入决赛。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2000 元、奖杯与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1500 元、奖杯与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 元、奖杯与证书;

优秀奖:6名,奖金500元、证书

企业之歌作词奖:3名,奖金500元、证书

企业之歌作曲奖:3名,奖金500元、证书

 

附: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之歌大赛报名表

 

 

                                                              2008年8月7

 

 

 

 

              洋浦经济开发区企业之歌大赛报名表

企业名称
(盖章)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参赛作品

 

参赛人数

 

表演方式

合唱独唱歌舞诗歌朗诵 其它_________

伴奏方式

□CD/VCD □录音带钢琴自带乐器/乐队无伴奏

报名日期

 

备注 :

1 、报名企业需认真填写报名表,并附参赛歌词、歌曲内容。

2 、参赛歌曲可以是原创歌曲或自选歌曲。原创歌曲或诗歌,需注明创作情况、歌词、曲目作者、体现含义等。

3 、如需提供歌词、歌曲创作服务,请与组委会联系。

 

 

信息报送:工委办公室(管理局办公室)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