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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10日,省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相关负责人,到洋浦交警支队验收摩托车驾驶员考试科目考场,并表示将尽快授权洋浦开展摩托车驾驶员的考试、年检(审)等业务。
据了解,过去洋浦的摩托车驾驶员考试等相关业务先后由海南省公安厅车管所和琼北车管所代管,区内群众要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必须要通过两个车管所考试,由于考试地点在海口,因此给群众带来很多不便。而有的群众考取了驾驶证,也常常因为距离太远交通不便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交体检证明造成驾驶证被注销,造成区内大量存在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现象。
省交警总队授权洋浦开展摩托车驾驶员的考试等相关业务后,将极大的方便洋浦的群众,摩托车驾驶员在洋浦驾校报名,就可以受到系统的交通法规及规范的驾驶技能培训,并通过洋浦交警支队的考试取得驾驶证。
交警特别提醒摩托车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上路将处以1500元罚款,情况严重者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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